律师跨域立案经验分享
发布时间:2023-02-13 15:05:35 作者: 来源:
“2020年,全国各地区网上立案开通率要达到100%,跨域立案法院覆盖率要达到100%……”2019年6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江西南昌召开。

“2020年,全国各地区网上立案开通率要达到100%,跨域立案法院覆盖率要达到100%……”2019年6月13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在江西南昌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2019年7月全国启动跨域立案服务改革,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全国各级法院共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9471件。进入2020年,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跨域立案、在线庭审更是加速进入每一位律师的工作日程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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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专职律师,在办案过程中难免会碰到需要异地立案的情况,律师朋友们都知道一句话“立案没有那么容易,每个法院有他的脾气”,每位律师都有说不尽的立案被拒辛酸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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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各地法院陆续启动“建设跨域立案窗口”之前,律师若想异地立案,往往需要到达管辖法院所在地现场立案,难免舟车劳顿、耗时耗力,而最高人民法院的这项改革着实给办案律师异地立案提供了便利。据笔者了解,目前跨域立案有四个渠道,分别是本地法院跨域立案窗口、管辖法院所在的省高级法院网站的诉讼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邮寄立案。笔者今天就结合自己几次的跨域立案案例,给大家分享一下总结到的不同方式跨域立案的小小经验。

1. 本地法院的跨域立案窗口办理

这种方式最为直观,按照正常需要准备的立案材料准备即可,带着书面材料到达本地法院所开设的跨域立案接待窗口提交材料。本地的跨域立案窗口的办案法官会把律师提交的立案材料扫描发送至管辖法院的对接法官,管辖法院的对接法官审核通过后会回传案件受理通知书和缴费通知书,按照通知书载明的缴费方式直接缴费即可完成立案工作,收材料的法院会通过法院内部文书传递系统(通常都是EMS),将案卷邮寄至管辖法院。这种立案方式的优点和缺点总结如下:

优点:与传统法院窗口立案方式没有差异,一切顺利的话当场就能拿到受理通知书,体验好。

缺点:①如若管辖法院的法官对材料审核响应不及时,需要二次安排时间回到立案窗口等待反馈;②若立案的证据材料较多,本地法院的法官将需要耗费很长的时间去逐页扫描上传、传输,导致效率较低。同时,本地法院的法官对于材料是否符合受理要求完全没有话语权,要看管辖地法院法官的态度;③对于管辖地法院的不合理要求没有沟通和提异议的渠道。笔者就碰到一个北京的基层法院在受理跨域立案的案件时坚决不给正式立案,不给开具受理通知书,强制性转到调解程序处理,若不同意,则需到管辖法院窗口当面立案。

2.诉讼平台网上立案

这种方式最为便利,不出门就能搞定。笔者的经验是可以登录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的电子诉讼服务平台,注册账号按照指引操作即可完成立案程序。以山东省为例,登录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后,可以凭借律师身份注册账号,但如若您是非山东籍的律师,需要律所的管理员将您的个人信息及材料维护到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为平台律师库中方可注册。

如果您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尚未登记到最高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律师库中,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可电话联系最高人民法院(电话:010-67553422)。在提供【事务所名称】、【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律所负责人姓名】、【律师负责人手机号码】、 【律所负责人执业证号】、【省份】等信息并统一进行添加完成后,可通过验证完成注册。这种立案方式的优缺点总结如下:

优点:便捷,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立案,案件进展有任何进展和动态都会短信通知提示,掌控感强。缺点:①第一次注册会有些麻烦;②各地法院处理的速度快慢不一,审核的时间可能会较长;③某些法院对当事人信息审核严苛,例如山东某法院如若不能提供被告(不管是自然人还是法人)的手机号就无法通过审核。

3.微信小程序移动微法院立案

这种方式实质上是网上立案的另一种形式,比较时髦。笔者也体验了一下,通过移动微法院提交了一个立案申请,但是过了七个工作日还没有任何动态,无奈之下只好放弃。由此看来,某些基层法院对于这个新鲜的功能接受度还比较低,需要一定时间的适应。这种立案方式的优缺点总结如下: 

优点:一部手机就可以立案,上手快。

缺点:①你首先需要有各地移动微法院的小程序二维码,各省的应都不一样,有了这个二维码才有进入微信立案的通道;②如果案件的证据材料较多,上传证据的过程会是一个噩梦,需要逐页拍照上传,暂时不支持PDF格式的文件直传;③反馈慢,提交了申请可能很久都没反馈,掌控感弱。

4.邮寄立案

笔者注意到新冠疫情期间不少法院也开通了这个立案渠道,但笔者还没尝试过这种方式的立案。笔者觉得通过这种方式立案的掌控感更弱,万一立案庭的法官比较忙,一直搁置着不处理是很让人着急的事情,所以笔者暂不推荐此种方式办理跨域立案。

小结:

笔者对于不太着急立案的案件,推荐第二种诉讼服务平台网上立案,不用顶着酷暑严寒去法院当面交材料就能搞定。对于相对着急立案的案件,推荐第一种,大概率立刻就能得到反馈。

相信随着司法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跨域立案会越来越方便,还没有体验过过多方式跨域立案便利的律师们快试起来吧。